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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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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武區公所諮詢委員名冊

職別

姓名

性別

諮詢委員

張國惠

諮詢委員

江瑞鴻

諮詢委員

沈國賓

諮詢委員

沈柏翰

諮詢委員

鄭文輝

諮詢委員

陳方寶月

諮詢委員

葉陳瓊珍

諮詢委員

吳文昌

諮詢委員

李志能

諮詢委員

謝道永

諮詢委員

郭永習

 
高雄市區政諮詢委員集會要點

市府第17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並於中華民國100年5月2日
高市府四維民區字第1000044692號函各區公所

一、 為規範高雄市區政諮詢委員集會之相關事項,特訂定本要點。
二、

區政諮詢委員會議(以下簡稱本會議)由區長定期召集並為主席;區長因故未能出席時,由副區長或區公所主任秘書代理之。
本會議每年集會總日數最多以24日為限。

三、 本會議得以座談會、訪視或其他適當方式辦理之;其召集之次數及召開之方式,由區長決定之。
四、 本會議召開時,委員僅得就地方制度法第58-1條第2項列舉之職權事項提供諮詢或建議,並應親自出席,不得代理。
五、

區政諮詢委員為無給職,開會時得支領出席費及交通費。出席費每日支給新臺幣一千元;交通費每日支給新臺幣一千元。
區政諮詢委員除得支領前項費用外,不另發給其他費用。
第一項所需經費由各區公所納入年度預算,並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預算編列及執行。

六、

區政諮詢委員辭職者,應以書面向高雄市政府提出,並於辭職書送達時起生效。
區政諮詢委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解聘:
(一)依刑事訴訟程序被羈押或通緝。
(二)有地方制度法第79條第1項各款所列情事。
區政諮詢委員出缺時,不另補提人選。

 
 
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80號 電話 : 07-3727900 傳真 : 07-3727916 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1: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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